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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印日吡啶正式反傾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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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商務部發布終裁公告,決定自2013年11月21日起,對原產于印度和日本的進口吡啶征收反傾銷稅(稅率為24.6%~57.4%),進口經營者在進口上述產品時應向中國海關繳納相應稅款,實施期限為5年。中國農藥工業協會負責人11月21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反傾銷短期內確實會對吡啶行業起到提振作用,但長期來看,行業要持續健康發展,還需在下游開發等方面下大力氣。
該公告稱,商務部最終裁定,在本案調查期內,原產于印度和日本的進口吡啶產品存在傾銷,中國國內吡啶產業受到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經商務部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對上述產品征收反傾銷稅。
針對商務部的裁定,國內吡啶生產的龍頭企業南京紅太陽股份公司發布公告,表示吡啶是公司旗下安徽國星和南京生化的主導產品,本次反傾銷立案調查終裁結果有利于促進公司吡啶產業良性運營和可持續發展,對公司及行業將產生積極影響。
據了解,吡啶是農藥和醫藥中間體的基礎原料,國內吡啶產品一半以上被用來生產百草枯,而百草枯是當前世界上用量第二大的農藥除草劑,吡啶占百草枯生產總成本的近七成。據中國農藥工業協會會長孫叔寶介紹,早些年國內不能生產吡啶產品,必須高價從國外進口,后來國內通過各種途徑實現了自主生產,國外競爭對手就壓低價格大舉向我國傾銷,進口量快速增加,對國內產業造成了極大的損害。
數據顯示,目前我國吡啶及其系列產品的總年產能約為13萬噸,年產量近8萬噸。2011年,我國進口吡啶系列產品超過1.7萬噸,2012年超過2萬噸。其中,進口自印度和日本的數量尤其突出,兩者合計占進口總量八成以上。
對于此次反傾銷終裁對國內吡啶產業的影響,中國農藥工業協會咨詢服務與外聯部主任齊武指出,從短期來看這對國內產業是一個提振,吡啶及下游產品價格可能還會有所上漲,但由于此案已持續一年有余,預期也已提前體現,因此從長期來說行業會趨于平穩。下一步,國內吡啶行業最中心的工作應該是做好下游產品開發,首先是把吡啶堿的氯化和氟化工藝研究透,完全實現產業化。據他介紹,目前國際市場上可以以吡啶堿為原料、年銷售額在1億美元以上的農藥品種就有20多種,吡啶的下游產品合成路線有很多,因此只有把下游開發工作做好,下游產品的吡啶合成路線具有成本競爭優勢,吡啶行業的市場前景還是很值得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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